法律知识

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2017-12-08 18: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由于现在的婚姻关系很多结合都是没有经过慎重的考虑,因此很多夫妻都会出现婚姻问题,然后就不得不离婚了。在离婚后,有孩子的夫妻一方会得到孩子的监护权,而没有得到监护权的另一方就会有探视孩子的权利。那么行使探视权有时间规定吗?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一、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二、探视权时间规定的考虑因素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探视权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行使探视权,一般分为探望性探视和逗留性探视。这两种探视的方式是有不同的时间规定的。考虑适用哪种方式,主要是考虑孩子的年龄。以上就是关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904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