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领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领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我国法律对于领养孤儿没有费用的要求,因此,领养孤儿只要符合了法定条件就可以了,不需要额外缴费。
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______(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______(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______(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______是______单位的______(职务),现年___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街______号。
第三条 收养人______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______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到______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本收养协议自_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三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寻找的和“孤儿院领养孩子条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在领养孤儿院的孩子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相关注意事项,准备齐全需要的资料。如果自己需要去收养孤儿,那么自己应当没有子女,这子女不仅仅是指的亲生子女,也不可以有养子女与继子女等,而且自己应当有一定的教育能力和经济能力。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欢迎访问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