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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

2020-10-1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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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经过双方协商约定的,但在解决抚养权纠纷时我们要按照程序流程进行,要公证抚养协议才能知道它是否具有效力,那么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抚养权的相关规定以供参考。

  一、抚养权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

  二、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庆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公证后如需办理变更抚养权的流程

  抚养权变更的流程

  1、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综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公证抚养权协议需要带什么资料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对于争夺抚养权时,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意见的话,前提得是在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婚姻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找法网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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