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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2019-05-0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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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是我们人生中的大事,但是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够是完美的。在农村地区,夫妻双方当事人如果感情破裂的,同样是享有离婚自由的权利的。如果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的话,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相信很多人想要了解清楚。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二、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三、如何争取抚养权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和“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相关的法律知识。每一段婚姻不一定是完美的,如果双方不合适选择离婚,如果有孩子的家庭,必然会存在抚养权的争夺。即使有一方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也要尽最大的能力去关爱孩子。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访问找法网寻找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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