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兄弟姐妹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2021-02-05 18: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收养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收养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对于养育之恩大家都不陌生,我们作为父母的孩子,在道德与法律双重意义上都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样的父母也应该抚养我们长大成人。但是很少有人会关注到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抚养的义务。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兄弟姐妹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的问题。

   一、兄弟姐妹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关于兄弟姐妹是否有互相扶助的义务问题:兄、姐对弟、妹在一定条件下有扶养的义务,因为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但是由于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他们之间一般情况下没有扶养义务,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也会产生扶养关系,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这样会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对弟、妹不曾履行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也不负有扶养兄、姐的法定义务;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只是没有劳动能力但有生活来源,或者兄、姐虽无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弟、妹对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抚养】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抚养优先权】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兄弟姐妹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的问题。很多人都觉得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是在法律上一向讲求权利义务的相互性,兄姐与弟妹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您对扶养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收养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673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收养法律师团,我在收养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