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阿明:“我与妻子育有一儿子,现正在法院起诉离婚,我月收入两万,我妻子要求我每月给付6000元,我想问问法律对于抚养费的给付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董律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可知,在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时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即:1、孩子的实际需求;2、当地生活水平;3、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水平(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其月收入的20%-30%)确定。可见在本案中你妻子明显是按照第三点的最高限主张抚养费数额的。但你妻子的主张太过片面,根本没有考虑其他两点,法院可能很难满足其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