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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孩子的国籍

2019-01-2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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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爱情是不分地域不分种族的,如果我国居民与外国人缔结婚姻关系的国际上也是许可的,如果此种涉外婚姻关系中有孩子的出生的要确定好孩子的国籍,那么涉外婚姻孩子的国籍要怎么确定呢?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涉外婚姻孩子的国籍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子女如在中国出生则取得中国国籍,夫妻双方的户籍可不变,如要加入中国籍,则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涉外婚姻孩子的国籍

  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用外国法律;

  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

  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二、办理涉外婚姻生育审批的条件

  中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及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所需要件:

  1、本人书面申请;

  2、《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或四份,双方均为初婚或再婚且无子女填两份,曾生育过子女填四份);

  3、具有法律效力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能证明夫妻双方及子女身份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材料: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内地居民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审批表复印件等;

  6、医学妊娠诊断证明:

  7、中国内地居民退回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为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户籍地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

  三、涉外婚姻生育办理程序

  1、中国内地居民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社区(村)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中国内地居民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生育指标申请审批表》;

  3、街道(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审批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

  4、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当地行政审批大厅审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涉外婚姻孩子的国籍的相关内容。综上,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子女如在中国出生则取得中国国籍,夫妻双方的户籍可不变,如要加入中国籍,则应当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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