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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赔偿怎么写

2021-06-2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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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若是夫妻两人在离婚时已经协商确定好了赔偿事项、赔偿数额,最好在离婚协议中写好赔偿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并不是谁写离婚协议书谁负责赔偿。那么,离婚协议书赔偿怎么写?接下来由找法网带您了解关于离婚协议书赔偿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赔偿怎么写

  男方:陈世美,男,汉族,甲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11

  女方:秦香莲,女,汉族,乙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0000001

  男方陈世美与女方秦香莲于丙年1月认识,于丁年1月1日在湖广均州登记结婚,于戊年1月1日生育一子,名陈子秦。现因男方有婚外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方陈世美与女方秦香莲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陈子秦抚养权归女方,由女方秦香莲抚养携带,男方陈世美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000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男方应于每月10日前将抚养费2000元交给女方或付至女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如男方有任何一月逾期十天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提前一次性全部付清儿子陈子秦的所有抚养费(从未足额支付抚养费当月起计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按每月2000元计算)给女方,男方不得拒绝。如儿子年满18周岁仍在读书的,儿子就读高中期间男方仍应按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儿子就读大学期间的学杂费、生活费等费用由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

  男方每星期可探望儿子一次,具体探望方式:男方于每周六上午十点到女方住处接走儿子,第二天即周日下午三点前将儿子送回到女方住处。如遇特殊情况影响男方探望的,女方应提前告知男方。对于儿子的探望,双方应在不影响儿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互相沟通和配合。

  (三)财产的处理:

  (1)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开封府一街一巷一号101房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权证号:开封府001号)全部归女方所有。因该房产权现登记在男方陈世美名下,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助办理将该房产权过户至女方秦香莲个人名下,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如男方在上述期限内不予协助办理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给女方。

  因男方户口现在开封府一街一巷一号101房,男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到其所在单位驸马府。如男方未能按期将户口迁出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给女方。

  (2)股票:男方陈世美名下现有股票“良心未泯”(证券代码:9999)10000股、市值人民币100万元,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支付补偿款人民币50万元给女方,男方付清补偿款后,上述股票“良心未泯”归男方所有。如男方未能按期付清补偿款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给女方。

  (3)存款:男方陈世美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万元,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当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50万元给女方。如男方未能按期付清该款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给女方。女方秦香莲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女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男、女双方确认没有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双方也没有共同债权。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男、女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已在本协议书第三条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股票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以上所列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的财产的全部份额,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方无权分割该财产(如该财产已不存在的,过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六)鉴于男方有婚外情导致双方离婚,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男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天内付清给女方。如男方未能按期付清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给女方。

  (七)双方确认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本协议是在经过充分协商,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无不同意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后生效。

  男方:XXX 女方:XXX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赔偿怎么写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三、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1、《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原因,就是因为这类协议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2、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3、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4、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协议书赔偿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夫妻之间更名一般不收取税费。如果法院判的话,财产各自一半,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标准是不高于其收入的30%。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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