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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调查对方收入的方式有哪些

2019-12-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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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那么离婚时调查对方收入的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时调查对方收入的方式有哪些

  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入信息。

  2、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

  事实上,律师合法合理的取证要求往往不能得到取证单位的配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律师调查取证的权限也缺乏有力的保障,因此,律师取证难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拟取证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情况,一般面对法院出具的调查令,被调查单位很少敢不配合的。持法院的调查令基本上可以查清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一般正规单位也不敢向人民法院提供虚假的证据。

  3、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

离婚时调查对方收入的方式有哪些

  二、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收入该怎么办

  摸清对方资产、收入情况。

  如果自己实在无力调查对方资产及收入情况,那么就抓紧时间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调查对方的资产、收入情况。律师可以凭借律师公函、代理文书及立案通知书,查询房产、车辆、土地、工商、知识产权、收入等财产信息。

  如果通过律师仍然无法摸清对方的情况,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方的资产、收入情况。

  三、离婚时对方隐藏收入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有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离婚时调查对方收入的方式有哪些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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