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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可以不给吗

2021-07-0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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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些女性在生育之后,因为没有其他人能够分担子女的问题,所以离开职场成为家庭妇女,她们往往没有了收入来源,那么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可以不给吗?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可以不给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可以不给吗

  双方协议离婚,男方同意给女方生活补助费,是基于对女方离婚后生活无着落而给予的救助性补贴,如果女方再婚,女方生活无着落的情形已经消失,男方完全可以不再给女方生活费。双方商定给孩子的抚养费除外。

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可以不给吗

  二、怎样才可以申请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可以不给吗的法律知识,离婚协议生活补贴费是给予女方离婚后生活无着落时候的救助性补贴,如果女方已经不存在困苦情况可以不给。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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