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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在什么地方办

2021-02-1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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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如果想要接触婚姻关系,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也就是离婚,但在离婚之前一定要思考好,因为离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会涉及到几个家庭,离婚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来进行,那么,夫妻离婚在什么地方办?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离婚在什么地方办

  离婚办理地点不一定是在当事人当初登记的地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夫妻离婚的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夫妻离婚在什么地方办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三、法律准予夫妻离婚的情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夫妻离婚在什么地方办的相关内容,夫妻想要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且能把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确认协商好的话,可以直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离婚就可以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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