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后,能否分割妻子的股权?

2015-05-18 10: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用共同财产以她的名字投资一家公司占40%股份,现离婚我可否起诉要求分得其中的50%,即:该公司的20%股份?

  离婚后,能否分割妻子的股权?

  找法网网友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用共同财产以她的名字投资一家公司占40%股份,现离婚我可否起诉要求分得其中的50%,即:该公司的20%股份?

  找法网山东济南孙喜光律师回复: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分到,但是分配的方式要依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其它股东同意你加入,你可以取得一半的股份,如果其它股东不同意并且也不同意自行购买该一半股份,视为同意你的加入,你同样可以取得一半的股份,如果其它股东不同意你加入并且同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股份转让给其它股东,你可以取得转让款。当然你也可以与你妻子约定不分配股份,而由其对你进行相应的补偿。

  法律知识拓展: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 16 条的规定,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751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