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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户口登记条例有哪些

2021-05-2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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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个人从出生起就会有属于自己的户口,这也是每个刚生完孩子的父母必须办理的事情之一,因为新生儿接种疫苗就需要用到户口,因此要尽早办理,很多父母由于粗心大意或者事情人太忙没有及时办理,也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规定,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新生儿户口登记条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新生儿户口登记条例有哪些

  新生儿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新生儿户口登记条例有哪些

  二、新生儿上户登记材料和流程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新生儿落户期限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三、新生儿医保什么时候办

  1、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随时都可以办理,但地税是每月6-25日受理社保。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社保卡,可以报销从出生时到现在的费用。若三个月以后办理社保卡,就只能报销从办卡起时的医疗费用。

  2、现在带户口本可以直接去居委会拿表格办理,只要居委会能查到宝宝的户口信息就可以直接办理,不用再去地税。然后拿委托号去银行办理代扣手续。再去劳动力大厦办理社保卡,要带上户口本、身分证。

  3、新生儿要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经办人员签名盖章后,把参保登记表送到市医保中心居民科制作社会保障卡,缴纳医保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条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新生儿出生之后需要在一个月之内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可以选择父母任意一方户口落户。主要携带的资料是《出生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如果是非婚生的新生儿要落户在父亲户口所在地还需要提供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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