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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2019-05-1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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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父母养育我们子女成人,而我们也理所应当的照顾好父母的年老后的余生。这即是人情道德也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要求。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应当在经济上供养老年人,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应当与其家庭成员的平均基本生活水平相当。

  对无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低微的单独居住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给付赡养费。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二、需要支付的赡养费用有哪些

  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 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三、哪些情况下必须给老人赡养费?

  (一)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二)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三)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四)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五)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会因为任何情况而改变,血缘关系是无法剪断的。因此子女应当履行好对父母的赡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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