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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婚姻家庭咨询解答 第二期

2013-09-11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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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无论对女人还是对男人,婚姻都是最难搞好的关系。世界上没有完全美满的婚姻,其原因很简单――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夫妻之间的矛盾、冲突、争斗,通常被认为像天上下雨地上流一样,天经地义。本文...

  导读:无论对女人还是对男人,婚姻都是最难搞好的关系。世界上没有完全美满的婚姻,其原因很简单――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夫妻之间的矛盾、冲突、争斗,通常被认为像“天上下雨地上流”一样,天经地义。本文,找法小编将网友咨询的一些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婚姻家庭的问题整理出来,并且请找法网的专业律师来解答,希望能帮助网友解开疑惑。

  咨询一:

  佛山用户52271398dcdf咨询:

  妻子性格很火爆,对我的家人不懂尊重,经常开口闭口都是钱,也逼我问家里要钱,我们有一个小孩5岁,两人多年经常吵架,已经没有感情,但是她一直拒绝离婚,而且拿小孩威胁我,对外界宣称我们的感情很好,我已经离开家半年没有回去过,我很想能快点离婚,但是她赖着不肯,请问有什么方式可以解决吗?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何佛元律师解答: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

  咨询二:

  河北用户52300db5dae咨询:

  律师您好,我们刚登记没几天还一个月就要结婚了,但是两个人现在因为小事就打架,甚至动手打人骂人,我肚子里还有了他的孩子,不知道和他去办离婚手续去,自己会吃亏吗?有什么样的法律可以保护自己?当初他家给我结婚的钱我是不是必须给他。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解答:

  既然已经登记,属于合法夫妻,协商不成,您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下面为您介绍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咨询三:

  深圳用户522d446ee9f咨询:

  我因为有婚外遇,我老公跑到深圳来找我,打电话说杀了我和他,但是又说叫我不要离婚。他脾气大,不讲道理,出口侮辱我,在大众面前,还没有证据就乱说我外面有人。我在也不想跟他过了,怎么办?

  京都律师事务所赵烽律师解答:

  第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第二,建议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如果同时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第四,小孩抚养权。如果有孩子,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决给女方扶养,两周岁以上,根据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判给一方扶养,一方负责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以及探视事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按月支付,当然,有条件的话,也可主张一次性支付。

  第五,离婚赔偿。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咨询四:

  上海用户522ffa8570a0咨询:

  我是上海外来媳妇,收入和老公差不多,但没有住房,婚房是男方父母的,儿子1岁,现在离婚,能要求分得房产吗?

  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陈玺律师解答:

  首先,由于你们居住的婚房的所有权归男方父母所有,所以离婚时你不能提出分割房产的诉请。

  其次,由于你是外来媳妇,若离婚时,你方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咨询五:

  河北唐山用户522ff8cd17d咨询:

  我20年前离婚,儿子判给前夫,前夫酗酒整日疯疯癫癫,孩子由爷爷奶奶带大,如今孩子大了要结婚,我想帮帮孩子,可现老公不同意,他的儿子由我抚养大,一样的年龄,前不久刚买了房子也准备结婚,我该怎么帮自己的孩子啊,他有继承权吗?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解答:

  您可以出资帮助您的孩子,或者写遗嘱并办理公证手续,把您的遗产,给您的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咨询六:

  成都用户522ff20cb81咨询:

  孩子抚养权是不是自愿跟谁?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解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若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咨询七:

  浙江用户522fe003af65d咨询:

  我和他是相亲认识的,按照家里习俗给了见面礼就同居了,一个月后怀孕了,然后奉子成婚。婚后孩子他妈妈带,我和他因为种种矛盾一直在争吵甚至分居,这样度过了3年,期间他也经常来看我,每次都是不欢而散。现在我用婚前给的礼金自己开了一家化妆品店,生意也不怎么好,也没赚到钱,如果离婚这属于我私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配?我们两人的生活条件都不怎么好,离婚后孩子的问题怎么解决?如果孩子判给他,我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钱卫龙律师解答:

  1、【离婚】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

  2、【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出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子女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如果满意本回复,请采纳】

  咨询八:

  邵阳用户522fdd2160e咨询:

  你好!我现在跟我老公快三年没有同居了,也不怎么见面,我跟她提出离婚他也愿意,但是他现在拖着我不见我,不跟我一起去办理离婚,他也不要我回他家,请问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单方离婚?

  湖北恒康律师事务所陈巧律师解答:

  您好,您只能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只是法律上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法律对此有规定,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咨询九:

  辽宁用户522fd795339咨询:

  你好,请问如果离婚六岁女孩会判给哪一方?

  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陈日升律师解答:

  您好!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都要孩子,或者都不要孩子,那么,法院会根据谁对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有利的原则判决。

  咨询十:

  石家庄用户522fc3faab5咨询:

  我跟老公在一起六年,有个孩子。如果今天因为个种原因要离婚,我们俩个没结婚证,他是入赘我家的,依法孩子会判给谁?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徐卫东律师解答: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根据您的描述,孩子由您抚养的可能性极大,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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