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同时有两个事实婚姻构成重婚

2012-12-03 20: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案例:常某、牛某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于1990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常某、牛某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常某认为

  案例:

  常某、牛某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于1990年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常某、牛某由于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常某认为自己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把牛某赶回娘家后,又与另一个姑娘马某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马某也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以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和遗弃。”

  不仅一个人与两具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而且一个人与两个人同时形成事实婚姻也构成重婚。只要是重婚,无论表面上是什么形态,都是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严重破坏,不仅要受到婚姻法的禁止,而且还将受到刑事制裁。那种认为两个事实婚姻不构成重婚罪的看法是错误的。因此,两个同时成立的事实婚姻,仍然构成重婚,是法律所禁止的。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884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