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时如何认定属于一方个人所负债务?

2019-11-13 19: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依《
</script>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