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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程序

2021-03-19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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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可以帮助企业有效防范侵权风险,保护企业海内外市场利益,防止将来发生的侵权,并对侵权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对违法企业震慑力度很大,那海关对知识产权主动保护有哪些程序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海关对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程序

  1、主动保护模式有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通知权利人;

  (3)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4)海关对货物的侵权状况等进行调查认定;

  (5)海关没收侵权货物或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

  (6)对没收的侵权货物进行处置;

  2、被动保护模式下有以下内容: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向海关申请扣留;

  (2)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3)海关在扣留20个工作日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或者放行货物。

海关对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程序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什么

  1、侵犯商标专用权

  2、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3、侵犯专利权

  4、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5、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

  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哪些注意事项

  1、海关总署受理备案的知识产权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

  2、备案申请人的资格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提出申请。

  3、提交备案申请书

  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备案申请书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哪些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海关对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海关保护的相关程序和已在海关备案的知识产权情况等信息,对于扩展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咨询和服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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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范围: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两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海关介入的程度和权利人承担的义务有很大的差异。 (一)依申请保护 依申请保护,是指海关对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发现的侵权嫌疑货物予以扣留的措施。依申请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申请扣留,不必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不负责对侵权嫌疑货物的进出境进行监控; (3)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相当于侵权嫌疑货物价值的担保; (3)海关无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关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海关协助扣押,海关应当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可见,依申请保护模式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关于海关中止放行的规定基本一致。由于在依申请保护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申请保护模式也被称作“被动保护”模式。 (二)依职权保护 依职权保护,是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对其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主动采取的扣留和调查处理的措施。“依职权”一词来源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拉丁文ex-officio。依据职权保护有以下特征: (1)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 (2)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应当中止放行,并书面通知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 (3)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4)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海关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和认定;对不能认定货物侵权状况的,海关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 (6)海关对其认定侵权的货物,有权予以没收并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 (7)对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置。 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主动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所以,依职权保护模式也被称作“被动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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