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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2021-07-1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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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籍一般是对公民的身份的一种认可。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由国籍法规定。取得国籍主要有出生和入籍两种方式。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国际上有血统制和出生地制两种原则。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的问题。

   一、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1、根据出生取得国籍

  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分为:依血统和依出生地原则。

  (1)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又称为属人主义。

  (2)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又称为属地主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通过加入取得国籍

  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并非是按照个人意愿的一种方式,而通过加入取得国籍的方式,则是根据个人意愿或某种事实,并具备相关条件,才可取得它国国籍。

  (1)婚姻:一国男子和另外一国女子结緍,如果女子愿意申请,则获得男子所属国的国籍,如女子所属国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双重国籍,则女子必须放弃本国国籍才可申请男子所属国的国籍。

  (2)收养:一国国民收养无国籍或另一国的儿童,被收养者的国籍会发生改变,或者继续保持收养者的原国籍。

  (3)自愿申请:又称归化,是指一国国民自愿申请另一国国籍。在入籍条件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限制。

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二、国籍丧失的方式

  由于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不同,造成国籍丧失的情况或条件亦不同,主要分为两种丧失方式。

  1、自愿丧失

  分为自愿和非自愿,自愿退出国籍是指退出本国国籍或成为无国籍人,或选择它国国籍。因为某些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要求申请它国国籍者,必须放弃本国国籍。

  2、非自愿丧失

  非自愿,是指因为政治原因或其它原因,而被剥夺国籍。

  自愿丧失国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丧失国籍。它既可以采取声明放弃国籍的办法,也可以运用申请解除国籍的方式。许多国家都允许其国民解除或放弃其国籍。非自愿丧失国籍主要是由于人籍、婚姻、收养、剥夺等原因而丧失原有国籍。

  很多国家规定,在外国入籍即当然丧失该国国籍。除具有双重国籍或取得另一国国籍者外,国籍的丧失将造成无国籍的状况。我国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而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此外,申请退出并经批准的,也丧失中国国籍。

  三、与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有关的法律规定

  《国籍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哪些的问题。由于各国对国籍的规定不同,往往会在特殊情况下出现双重国籍或无国籍的现象,这些都是正常的。如果您对国籍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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