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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应坚持“凡进必考”

2019-05-07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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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旦凡进必考的原则被公然违背,是否会有一些人利用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利用不考而录这一制度缺口,达到曲线当公务员的目的呢?重庆市财政将在6年内拿出5亿元专项资金,用

  一旦"凡进必考"的原则被公然违背,是否会有一些人利用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利用"不考而录"这一制度缺口,达到"曲线"当公务员的目的呢?

  重庆市财政将在6年内拿出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据来自《人民日报》的消息,“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规定,大学生村官任职满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可被直接录用为公务员。

  重庆市招录大学生村官服务基层、服务农村,加强农村基层人才建设的做法和意图非常好,但是,对于大学生村官不经统一的公务员考试直接录用为公务员的做法,笔者却认为不妥。这一做法显然违背了《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的精神。对于公务员的招录,还是坚持“凡进必考”为好。

  招录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和基层,让大学生在农村基层第一线奉献知识和力量,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和提高自己,这是国家建设新农村、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决策,对此,笔者是举双手赞成的。为了吸引更多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一些地方纷纷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增强大学生村官职业的吸引力,好让大学生安心基层,扎根基层,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也可以理解。但是,这种优惠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否则,便过犹不及了。“凡进必考”,是我国《公务员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防止公务员录用过程中权力寻租及腐败行为的滋生,为全社会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体现依法治国和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对于大学生村官而言,可以在待遇、保障、报考研究生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甚至可以给予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加分的优惠,但直接突破法律的规定,将大学生村官直接录用为公务员,这不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做法虽然能增加大学生村官这一职业的吸引力,可能会使更多大学生愿意到农村工作,但是,它同样打开了一个制度缺口,为今后公务员招考制度的公平和权力的腐败埋下隐患。一旦“凡进必考”的原则被公然违背,是否会有一些人利用掌握的权力和资源,利用“不考而录”这一制度缺口,达到“曲线”当公务员的目的呢?我们无法排除这种可能。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无疑是十分危险的,它将可能威胁到公务员考录的公平,使国家公务员考录这一较为公平的制度被破坏。因此,将大学生村官直接录用为公务员的做法,需要三思而后行。[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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