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务员的配偶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有些妻子有可能在丈夫还是最底层的时候就开始候默默支持,到丈夫风光的时候,自己的年华不在,为了保持表面的风光默默忍受。
我能够理解那些默默忍受的妻子,因为 公务员对一般的生活作风问题,如婚外情,一夜情,他们没有什么相应的、严厉的处罚,无论是《公务员条例》或《公务员处分条例》对外遇或轻微的生活作风问题没有什么严格的处罚规定,只有公务员存在包养情人等严重错误时,才对他们的错误给予了严惩,而其他的生活作风问题,社会和他们的工作单位也给予了更多的宽容,哪怕就是《婚姻法》的规定,给过错者金钱的惩罚,金钱又怎么样呢?公务员的薪水这么高,惩罚的那一点算什么呢,政府总是给他们一口饭吃的啊,又不可能开除,所以他们也是无所畏惧,也许会因离婚受一时的影响,但是当影响过去,依旧提拔,升迁。
对公务员的考核四项:德、能、勤、绩。虽说德放在第一,但是真正考核时,德却无足轻重。社会的公德、道德,首先公务员应作表率,尤其是年轻干部,在公务员升迁时,总是在单位公示,不了解其家庭情况,家庭都处理不好,工作能务再强,怎么又有理由相信他们今后有责任心干好工作?对家庭对妻子不忠诚,难道还会对党的事业国家的事业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