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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

2014-07-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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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1)任职回避亲属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

  任职回避,又称职务回避,是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做出的限制。

  (1)任职回避亲属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婚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2)回避职务

  ①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②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③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变通执行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职务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长期以来的铁饭碗往往导致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因此,引入公务员聘任制”,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才能增加他们对职业的敬畏感和责任感,才能更好纯洁公务员队伍,发挥其作用,确保每一个公务员职位责权力都相符,真正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毫无疑问,公务员聘任制是一剂良药。

  聘任制公务员的推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面对种种阻挠和困难,最主要的就是传统的“终生制”、“铁饭碗”观念,要让大众正确对待公务员这个职业。公务员与其他职业没什么不同,都是为社会、为大众服务的行业,都是有进有退的工作,也都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其次,要明确责任,加强问责,确保不合格者该下时能下得来,要能者居之。此外,要完善公务员聘任制模式,选拔机制设计应”考试关“、”实践关“相结合,既要看学习素质,又注重其实践能力。这一过程中,引入淘汰机制,以实现择优选优。只有选用高素质人才,才能使管理部门服务百姓的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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