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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划伤学生 赔偿闹分歧

2011-12-0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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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二年级学生小文因没写作业,被任课老师用尺子划伤眼角,被送往医院缝了针,事后小文母亲何女士要求赔偿4万元,校方不同意,指应该由当事任课老师承担。

  因为不好好写作业,8岁的二年级生文星(化名)被老师手中的量角器划破眼角,缝了三针,至今不愿上学。昨日,文星的妈妈何女士提起小孩10天前的这场遭遇,仍旧忿忿不平。而文星就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该事件属于误伤,今日将与家属继续协商。

  学生被量角器划伤眼角

  文星就读的光明小学是寄宿制学校。何女士说,10月24日早上,突然接到文星所在的二(9)班班主任饶某的电话,称文星的左眼角被尺子打到,需要缝针。何女士马上从东坑家中赶到文星就诊的医院,此时文星已在等待缝针,眼角全是血。当天,文星缝了三针。

  何女士说,她事后问小孩受伤原因,小孩说是因为没写作业,被老师饶某用尺子先在胳膊上打了两下,又被尺子打到眼角。何女士说,她就此事质问饶某,但该老师却声称只是用尺子吓唬文星,结果文星闪躲时碰到尺子,因而受伤。

  何女士虽然对此答复不满,但仍想息事宁人,真正让她生气的则是学校对此事的处理态度。

  何女士说,事发后她两次到学校要求和校长协商,但只有德育处王主任出面。何女士要求学校对此事签一份书面责任书,但学校声称此事属于老师的个人行为,不由学校负责,要求她和老师进行协商。

  由于眼角缝针后留下伤疤,何女士向一些整形医院咨询,得知去除伤疤需要一笔不菲的资金,于是向学校提出4万元的赔偿条件。何女士说,学校对此不同意,并表示应由饶某承担赔偿责任,但饶某同样对此赔偿条件不接受。

  何女士更担心的是文星的心理状态,她说,事发后,文星一直不愿去上学,“他说怕被老师打,还担心眼角的疤痕会受到同学的嘲笑。”为此,何女士还不断安慰文星,“老师只是不小心,已经道歉了。”

  学校愿承担医疗费用

  昨日,学校德育处王主任对记者表示,此事件属于误伤,绝不是老师有意体罚小孩。

  他说,24日上午的写字课上,文星不肯写作业,此后又用椅子发出噪音,于是饶某用教学用的量角器指着文星说,“不要动”,而文星以为老师要打他,想躲开,结果眼角不小心碰到量角器被划伤。

  王主任还表示,事发后,他曾向二(9)班的15位同学进行调查,结果这些学生都表示没有看到老师用量角器打人。

  王主任说,学校已经对饶某罚款1000元,并取消其年底评优的资格。他说,“如果真的是老师打小孩,我们一定是会将老师开除的。”

  对于何女士提出的赔偿条件,王主任认为不合理,他表示,饶某和学校可以承担医疗费和“合理费用”。

  目前,何女士要求给文星转班和调宿舍,这已得到学校的同意。关于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今天双方将继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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