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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获国家赔偿后声称认识高官诈骗钱财

2019-06-04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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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曾先后被羁押1677天,最终无罪释放而获得10万余元国家赔偿的六旬男子宋小森,因利用这段传奇经历将自己包装成神通人物四处行骗而再度身陷囹圄。5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

  曾先后被羁押1677天,最终无罪释放而获得10万余元国家赔偿的六旬男子宋某森,因利用这段“传奇”经历将自己包装成“神通”人物四处行骗而再度身陷囹圄。5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某森诈骗3人27万余元的犯罪行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宣判后,宋某森大声提出“我要上诉”。

  曾获国家赔偿10.7万

  1993年11月3日,时任原甘肃工业大学劳动服务公司“甘肃省陇恒公司业务处”经理的宋某森,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检察机关逮捕,1997年2月3日被取保候审。2001年12月3日,他又因诈骗、行贿罪被拘留,12月12日被逮捕。

  2003年3月19日,兰州中院审理认定,宋某森被控诈骗行为发生在1997年刑法修订以前,因旧刑法中无合同诈骗罪名,认定指控证据不足;对其行贿罪的指控,因其并不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也不构成犯罪。最终法院作出无罪判决。2005年7月,经省高院审查,宋某森实际被羁押1677天,决定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赔偿宋某森人身自由赔偿金10.7万余元。但拿到赔偿款的宋某森拒绝支付律师费,一直躲匿于西安。

  编造身份经历行骗

  2006年,在西安游历多年后回到兰州的宋某森,编造了毕业于西安陆军通信学院、服役至少校军衔后转业至地方的简历,通过婚介所结识了两名单身女性,周旋于两女之间。在单身母亲汪某的心目中,宋某森是兰州、西安两地多家企业的负责人,其老领导和战友都身居要职。宋某森以为汪某之子扬扬和其同学东东办理上军校为名,轻而易举地从两位家长手里骗得13.7万元。而在离异女子万某眼里,宋某森是转业至甘肃工业大学的行政干部,仍在为国家赔偿之事奔波。宋某森搬出司法文书作“道具”,将不足万余元现金和一辆微型面包车的扣押清单,伪造成扣押高达百万元财物的清单,编造了检察院将对其进行高达149万余元的国家赔偿、但索赔必须事先“打点”的理由,从万某手里“借款”14万元。

  骗局穿帮再次成被告

  其实,早在1999年3月被取保候审期间,宋某森就辗转西安,与在兰州行骗如出一辙,周旋于两名从商女子之间,玩弄感情、骗人钱财,并被当地警方调查处理过。西安两女来兰后,与汪某不期而遇,骗局终被揭开,3人遂联手向七里河警方报案。

  今年2月3日,被控犯诈骗罪的宋某森在兰州中院受审时,虽然承认他不是个好人但拒不认罪,相信法庭会再次判其无罪,还表示将继续申请国家赔偿。兰州中院审理认为,宋某森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赃款全部挥霍,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损失,情节严重,依法判处如上刑罚。(文中受害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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