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公证收费也应公开听证

2014-09-28 15: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证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证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如今,很多事情绕不开公证这道关。尽管北京市公证协会日前已经完成公证信息管理平台的模拟运行,预计年内实现联网,一定程度上将为公证的办理提供便利,但少则百十元,多则数万元的公证费依然让许多人觉得...

  现如今,很多事情绕不开公证这道关。尽管北京市公证协会日前已经完成公证信息管理平台的模拟运行,预计年内实现联网,一定程度上将为公证的办理提供便利,但少则百十元,多则数万元的公证费依然让许多人觉得花得冤枉。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能识别真伪,避免出具错误的公证书本来就是对公证员起码的职业要求。造假骗取公证的案件越多,越是需要公证处提高识假辨假的能力。身份证可以用身份证识别仪来分辨真伪;户口簿也可以通过和派出所的户口底册比对来确认真假;结婚证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查询;毕业证书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这么简单的事,很多公证处却懒得做。只是让当事人自己到各政府部门去盖章证明本人身份和公证事项,然后就直接出具公证书。虽然公证处省了不少事,但收起公证费来却毫不含糊,动辄就要几千甚至数万元,但如此差的服务对得起这么高的收费吗?

  有些事项如取逝者的存款也没必要非办公证不可。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就应该允许继承人取款。因为公证处也是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作公证的。

  公证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费理应体现公益性,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公证费收费标准应与公证员的实际付出、公证标的价值和当地市民的承受能力挂钩,不能定得过高,损害群众利益的同时也破坏公证机构声誉。公证处应如何收费更恰当,不能让地方一些部门关起门来协商,应该多听听公众的意见,纳入价格听证范围。

公证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661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证法律师团,我在公证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