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 海关 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企事业单位,应填写“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并持下列证件向 海关 申请:
(1)被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
(2)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
(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海关 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并收取押金五百元人民币和工本手续费。 报关单 位需将“报关专用章”和报关人员的名章和签字式样送交海关备案存档,每次向海关递交的进出口货物 报关单 上必须盖有 报关单 位和报关人员已备案的印章,否则海关不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