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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票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通关放行

2014-09-2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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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24日,我市一家风力发电企业申报进口的一批电阻,进口口岸上海,税款2.3万元电子支付后,合肥海关现场业务处驻六安工作组顺利放行结关,整个流程只需5分钟,大大提高企业通关效率。这是我市首票适用长江经...

  9月24日,我市一家风力发电企业申报进口的一批电阻,进口口岸上海,税款2.3万元电子支付后,合肥海关现场业务处驻六安工作组顺利放行结关,整个流程只需5分钟,大大提高企业通关效率。这是我市首票适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报关单。

  根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自9月22日起,海关总署首先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即长三角地区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适用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一体化通关模式无需资格审批,b类以上企业均可适用。而且采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可享受上海口岸电子化放行,无需办理“二次放行”手续。据了解,该举措将提升关区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水平,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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