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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戏言官司谈无效合同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8-09 07:02
导读: 《合同法》第52条亦明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

  《合同法》第52条亦明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我国合同法的制定体现了合同自愿的原则。并且明确规定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合同。法律、行政法规的非强制性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均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合同法体现了合同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对民事的权利义务,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其约定不违犯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强制性规定、又不危害公众利益,那么就要认定合同有效,并保护合同得以履行。

  针对于合同的自愿与无效有很多有意思的案件发生,下面结合几个特别的案来探讨即使自愿仍无效的合同。

  张力(16岁)与刘楠(22)一起喝酒,张力自夸酒量大:一人能喝二斤白酒。刘楠即购7斤白酒并邀其他三人共饮。刘楠称如张力能喝一斤白酒,酒钱不用张力花,张力因此饮酒过量致酒精中毒,在医院花去医疗费若干元,现某张力要求刘楠及另外三人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刘楠主张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刘楠及另外三人均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某乙等人只是与甲打赌,并没人强迫其喝酒,主观上既无过错,也没有恶意。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不幸的后果,是因为张力夸口在先,又怕打赌失败丢面子,自愿喝下大量的酒。因此,不同意承担责任。因张力未成年,刘楠作为成年人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后果,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如,于某与田某习同村村民,两人摔跤都很厉害,2007年两人参加婚礼后与同村村民在一起闲聊都认为自己摔跤很厉害发生争执打赌摔跤,为了防止摔伤后的赔偿,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如一方负伤不用另一方赔偿,结果田某将于某摔伤,花医药费5000余元,要求田某承担,谈某拿出合同拒绝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该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但因违反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故田某应赔偿。

  王玉玺 刘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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