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10多天,老板突然说,小华(化名)被公司解聘了。
小华给阿豹(化名)做了多年的私人司机。去年9月,阿豹邀请小华到他与别人合伙开的一家物流公司做司机,负责运输货物,并承诺给小华一些股份,但未签合同。
上个月,小华在送货回来路上,与一部豪车追尾。经4s店评估,该豪车维修费约10万元。事后,维修费由保险公司理赔。交警认定,小华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由于自己在事故中没有受伤,小华照常工作,公司也未要求小华承担任何责任。10多天后因老家有喜事,小华提前向公司请了假并想带老婆、孩子一起回去。后来,因临时有事,小华就没回去,打电话给老板说可以继续上班。结果,老板回复:“我已经找到替你的人了,你今后也不用来了。”小华一再追问老板为什么,最后老板称保险公司说如果继续聘用小华,那么保险公司拒绝再为这家物流公司续保。
小华见此,答应说工资结算清他就离开。阿豹称工资结算是另一合伙人负责的,得等住院的这个合伙人出院才能给他结算股份(不包括未付清的工资)。
小华问,他可以向老板主张哪些权利?
【律师解答】
首先应明确的是本案中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将小华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小华虽对事故负全责,但该事故并非重大事故,也没有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方车辆损失已经由保险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无权因此将小华单方辞退。
本案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小华本人也表示同意,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小华支付剩余工资、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股份事宜非劳动争议的范畴,可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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