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合同撤消纠纷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7-28 23:40
导读: 上诉人王秀春因与被上诉人吴若飞、贾永东房屋买卖合同撤消权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5]沈河民一房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于2005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5年9月19日受理此案后,由审判员董菁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审判员马岩、代理审判员李方晨共

  上诉人王秀春因与被上诉人吴若飞、贾永东房屋买卖合同撤消权纠纷一案,不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5]沈河民一房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于2005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05年9月19日受理此案后,由审判员董菁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审判员马岩、代理审判员李方晨共同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王秀春及其委托代理人高金,被上诉人吴若飞、贾永东的委托代理人葛长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本院审理查明,被上诉人吴若飞所有的房屋,座落于沈阳市沈河区南清真路46号41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为67.6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贾永东系沈阳市沈河区经纬信息站的主要负责人,2004年10月20日,吴若飞出具委托书一份,委托事项为委托贾永东、曹明娟办理沈河区南清真路46号411房屋(即争议房)出卖一事,委托权限为:代本人签订合同、确定价格、代收房款、代为交付房屋。2004年12月2日沈阳市沈河区经纬信息站在《沈阳今报》上打出广告,写明:低售门市,奉天街70平,49万。并留了贾永东的联系电话。王秀春看到该广告后,便和贾永东联系买房事宜。在看房期间,贾永东向其提供了吴若飞的房屋产权证、吴若飞与广全装修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书、委托书。王秀春看到所争议的房屋已经将窗改成门,并正由广全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承租。在提供的吴若飞与广全装饰装修公司签订的租赁的协议中写明:吴若飞将窗改门门市南清真路46号411室租给广全装饰装修工程公司,租期为三年,年租金为3万2千元等内容。2004年10月28日贾永东以吴若飞的名义与王秀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规定,吴若飞将争议的房屋以45万元人民币出售给王秀春(其中包括一年房租),王秀春先支付吴若飞定金2万元,待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签字确认买卖关系查档之后,王秀春支付吴若飞剩余全部房款。并由吴若飞负责结清房屋以前水、电、煤气、采暖费等一切费用。2004年10月27日王秀春向吴若飞支付购房款2万元,吴若飞给王秀春出具收据一张,明确写明收到王秀春购房款2万元。2004年10月29日,王秀春向吴若飞支付购房款19万元,2004年11月1日,王秀春向吴若飞支付购房款20万5千元并办理了该房的契税证,在房产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王秀春发现所购买的房屋没有窗改门的审批手续,并非经营性用房,而自己是按照门市房的价格交付的购房款,遂双方产生诉讼,在2004年12月26日王秀春起诉至法院。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542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撤消纠纷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合同纠纷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撤消纠纷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有多久
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有多久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房屋买卖合同撤消纠纷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公司申请登记程序
公司申请登记程序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523人浏览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9.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离职手续只需要一份申请书就行吗
离职手续只需要一份申请书就行吗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在哪里有税收优惠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在哪里有税收优惠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问题没解决?一键咨询律师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