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我在一个小商品市场租了一块地,他要求我先交三千块钱定金,打了全款之后跟我签租赁合同,这个合同没有起止日期,但是写的是一年的期限,签订日期是10月5日交款那一天,但是那时候商场还没盖好呢!12月1日他交付给我们装修的,我是今年1月1日开业的。这个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生效呢?合同上写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但是他只盖了章了,没有签字,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孙瑞玺律师:一般情况下,承租房屋的双方约定个合理期限,作为合同履行的起止时间。但是你们没有约定期限,它就出现了几个时间——合同签订日期、房屋交付日、正常使用日,按照咱《合同法》的第六十一条来解释,合同约定不明的,应该以交付日期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