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广告解约服务费未退 湖南卫视节目公司成被告

2019-09-02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原告北京东方圣恒广告有限公司因认为湖南卫视节目公司拖欠服务费未退,遂将其告上法庭。原告诉称,2008年12月17日,其与被告签订了天津卫视频道2009年度《专题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在天津卫视投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原告北京东方圣恒广告有限公司因认为湖南卫视节目公司拖欠服务费未退,遂将其告上法庭。

  原告诉称,2008年12月17日,其与被告签订了天津卫视频道2009年度《专题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在天津卫视投放原告代理的专题广告,每天播放20分钟,定价为每分钟4400元,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全年保证金200万元,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25万元。2009年4月23日,原被告再次签订《协议》,约定解除《专题广告发布合同》,由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10万元。原告认为,被告有义务退还10万元服务费,遂诉至法院。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3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