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承揽人工作中受伤定作人不担责

2015-11-20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去年2月,杨某承揽了高某的浴池工地装修工作。签订合同后,杨某雇佣了段某等人进行施工。工作中,段某摔伤头部,后被工友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等2万余元。段某要求杨某、高某赔偿未果,将两人诉至无棣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与高某之间签订的是承揽合同,杨某与段某形成劳务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段某工作中没有尽到完全注意义务,应适当减轻杨某的责任。法院遂判决:高某不承担法律责任,杨某承担80%的责任。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514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