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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决定二手房买卖成败

2012-12-1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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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想到,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的那一天,王先生才听说,原房主与中介公司签订过合同,出售价格其实只有35万元。案例:市民李某经朋友介绍花了45万元购买了一套房,签订买卖合同后,按约定首付10万房款,余款35万元过户签字后付给了卖方。买二手房比买新房学问还多。不

  没想到,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的那一天,王先生才听说,原房主与中介公司签订过合同,出售价格其实只有35万元。

  案例:

  市民李某经朋友介绍花了45万元购买了一套房,签订买卖合同后,按约定首付10万房款,余款35万元过户签字后付给了卖方。

  “买二手房比买新房‘学问’还多。不但要弄清房龄、还要仔细摸清二手房的各种‘身世’,真比查户口还难。”邯郸的赵女士买过一次二手房后,感触颇深。一向被人们认为经济、实惠的二手房,何以让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发出这样的感慨?昨日,邯郸房客网走访了邯郸多家房产中介,并找专家详细了解了一些常常被消费者忽略的细节。

  难以破解的“房龄之谜”

  “现在科技发达了,年纪大的人,看起来也比较年轻,这是好事,可房子的年龄也不能说年轻几岁就年轻几岁啊?”市民赵女士最近很上火,她刚花40多万元在曙光路附近买了套二手房,可搬进去向邻居一打听才知道,自己从房产证上看到的房龄比实际房龄“年轻”了4岁。

  “我感觉被欺骗了。房产中介说,这房子才5年,现在市场上5年楼龄的房子比较难找,我想,房子保养不怎么好可以通过装修来完善。可现在房子突然间多出了4年楼龄,这笔账该找谁算?”

  赵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她告诉记者,自己当初从房产中介看房子时,中介告诉她,这套房子是2002年建的,其房屋产权证上的时间也是2002年,但邻居却告诉她,1998年,这个小区的居民已经住上这房子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消费者买二手房光看房产证判断房龄不准确,要看房子档案中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购房发票)才行。”邯郸某房产中介向本网解释说,二手房实际楼龄长短决定着房屋价值,同时也直接决定房屋今后的使用时间,超过一定年限的二手房价值自然大打折扣。

  一般来说,新楼盘从报建到交楼、拿到房产证,大概需要一到两年时间。如果消费者看中了某套房子,但无法辨别楼龄,可以到邯郸市国土局查房子建成时间,虽然会需要一点时间,但此方式比较稳妥。

  本不该花的“冤枉钱”

  跟很多家长一样,陈昕去年买这套二手房就是为了孩子上学,房子看好后,没多久,她便与业主办理了过户手续。没想到,正当她兴冲冲地拿着新房产证准备开始新生活时,物业公司送来的单据却让她傻了眼。原来,该房屋原来的房主拖欠了近两年的物业费,全部算下来有6000多元。

  “一连几天打电话找原房主,对方电话都是已欠费停机。我又去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却推说,他们只管交易的事,买卖成功后的事,与中介无关。”虽然陈昕觉得这钱花得太冤,但还是自己承担了全部的物业费。

  邯郸房客网在采访中了解到,虽然邯郸市房产局印制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写有关于煤气、水电费等条款,但消费者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大都跟陈昕一样,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房款的总金额上,因而忽视了这些与房屋密切相关的杂项费用。

  某中介王经理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最好不要一次性支付房款全款给原房主。可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时,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完成后,再支付剩余房款。物业交验时,购房者和业主双方最好一起到房屋现场,并在交验当天一同填写《物业交验单》,确认签字无误后,购房者再向原房主支付购房尾款。

  并不透明的“全包价”

  去年年初,贾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丛台区区一套45万元的两居室,打广告的中介公司称这45万元的费用包含了所有需缴纳的税费及中介费等杂费。验过房子后,贾先生很快便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没想到,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的那一天,贾先生才听说,原房主与中介公司签订过合同,出售价格其实只有35万元。即使办完手续,加上各种费用,总共也不过40万元,而中介公司却收取了他45万元的费用。当贾先生拿着合同要求中介公司退回多收的费用时,该中介却说,该合同中讲明用45万元购买该套二手房,45万元的价格里包括了所有的费用,并未多收取费用,不能退款。

  贾先生仔细查看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并未列出费用的明细,只好哑巴吃黄连,自食多花10万元的苦果了。“消费者经常在一些中介公司看到‘XX万元包过户,xx万元全包’的房源信息,有人嫌自己跑手续麻烦,就很看好这种包手续的房源。

  其实,这种房源不是不能买,而是需要消费者多费些心思,弄清楚这包字的含义,都包了哪些费用。”王经理告诉记者,消费者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计算相关收费,并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买卖双方购房价格与售房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渔利,产生不正当差价。

  水分难挤的现金收房

  去年,于先生找到一家中介公司,打算卖掉自己在东陵区的一套两居室住房,在某中介登记的协商销售价格为35万元。这家中介公司派人看过于先生的房子后,决定与于先生签订包销协议,拿到于先生出售这套房产的独家代理权,并在协议中承诺,如果三个月内卖不出这套房子,中介将向于先生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于先生很快与这家中介达成协议,并于两个月后,收到了房子卖出的好消息。他先后两次收取了15万元、20万元的房款,卖掉了房子。但事后他却得知,自己的房子其实是被中介以40万元的价格卖出的。于先生这才明白了“包销”背后的奥秘:原来自己被中介公司赚走了这么大的差价。“除了像于先生遇到的中介‘包销’,还有中介‘现金收房’的情况。交易过程中,中介公司只是一个过渡者,不需要支付各种税费,利润空间很大。

  一般,中介公司的利润可达房屋售价的10%以上,而正常情况下,中介公司收取的中介佣金只在3%以内。”杜总经理建议那些并不太急于用钱的业主,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房”的卖房方式。不管是中介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都是利用不透明交易来吃差价谋取暴利。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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