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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2021-04-2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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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可撤销合同指的是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一方当事人发现该合同条款存在欺诈、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等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在被胁迫情况下签订,则事后可撤销。更多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条件,请继续阅读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1、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

  2、胁迫

  根据《民法意见》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直接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与已订立合同。也就是行为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乘人之危

  根据《民法意见》第七十条的规定,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比如,某乙一直想购买某甲的一张邮票,但某甲并不想出卖,一日,某甲之子不幸落入一水库中,当时在场之人只有某乙会游泳,某甲重金要求围观之人救助其子,于是某乙提出不要重金只要该邮票作为报酬,某甲救子心切,不得不同意该要求,事后某甲之子得救,但因此成诉,此案即属乘人之危。

  4、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意见》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多因自己的过错,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的内容发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

  5、显失公平

  根据《民法意见》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显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合同。这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这一基本民法原则,而使另一方的利益严重受损的一种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

  二、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一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若在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应当知道撤销合同事由后的一年内应当撤销合同,否则撤销权消失,意味着合同成立。当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可撤销合同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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