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一般是业委会与物业签订,由社区监督的,合同内容应该对业主公示,或者业主应有知情权。
如果物业不给看,业主可以找业委会要求查看合同内容的,物业公司也无权拒绝业委会的要求。
(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由于物业服务合同与人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合同履行期间长,因此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都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报有关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以便行政部门更好地监督和指导。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给业主看吗的相关内容。业主合理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是允许的,业主也是有权利查看物业服务合同的。如果业主对于相关的内容有任何的疑问或者困惑的话,都可以咨询物业服务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如果大家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给业主看吗的相关内容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