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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保证金什么意思

2021-05-1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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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行为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签订之后,,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的保证金,以此方式来祈祷担保的作用。那么,买卖合同保证金什么意思?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买卖合同保证金什么意思

  买卖合同的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具体来说,保证金的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承包工程等商业活动中。按合同法规定,在签署商业合同中,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买卖合同保证金什么意思 

  二、买卖合同中保证金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质量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担保买卖合同标的物之质量,以保障合同的适当履行。理论上,合同担保法律制度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违约责任即为典型;另一种是特别担保,诸如保证、定金等。质量保证金制度属于特别担保,而非出卖人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具体方式。质量保证金制度能够弥补质量瑕疵担保的违约责任在维护买受人利益方面存在的一些先天不足,具有独立存在之价值。

  三、什么时候承担保证金责任

  出卖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承担质量保证金责任:

  1、质量保证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责任才可适用,质量保证期届满后,即便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亦不应再承担质量保证金责任;

  2、出卖人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出卖人不作为,即根本未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正措施解决质量问题,二是出卖人采取了补正措施,却没有解决质量问题。这种损害后果既可以是影响了买受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效果,也可以是标的物的使用效果未受影响,但交换价值却因质量瑕疵而降低。

  质量保证金在事前具有担保性,事后具有补偿性。这决定了质量保证金责任条件的设定应统筹考量行为标准和后果标准,只有当出卖人不但实施了交付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行为,而且确实造成了损害后果,影响了买受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效果或降低了标的物的交换价值的,质量保证金责任才应适用。出卖人纵然交付了质量不合格的标的物,但在质量保证期间及时解决了质量问题,未影响买受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效果或降低标的物的交换价值,则不应再承担质量保证金责任。

  对于出卖人是否应承担质量保证金责任,实务中除应审查本条解释规定的适用条件是否具备外,还应根据举证责任,对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进行审查。出卖人明知或应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欺诈买受人而故意不告知瑕疵,且约定质量保证金担保的,出卖人自然应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责任,对其要求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如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而仍然愿意购买的,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但因自身存在重大过失而未知的,买受人或者属于自甘冒险,或者主观上存在过错,出卖人不应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义务,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出卖人主张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应予支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买卖合同保证金什么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买卖合同保证金是指在买卖合同中为了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会约定的一笔金额。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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