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将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后,并没有完成所有的运输义务,其还应当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于收货人。因此《合同法》第309条规定,承运人有通知取货人提货的义务。承运人将货物安全运到目的地后,如果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以便于收货人及时提货,因为收货人对于货物何时到达目的地一般是不知道的。但是在有的情况,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并不知道收货人是谁,而托人又没及时告知承运人,在此时,承运人就没有及时通知收货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