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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价翻倍 对簿公堂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06-21 22:00
导读: 陈某向朋友张某交了定金订购电缆,未签合同。后铜价上涨,陈某与张某因发货问题闹翻而上法庭,经调解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赔偿金。

  2009年,陈新通过张康订购了130万元的电缆,此后铜价就一路猛涨。可是明明是发财的好事,却让两个相识多年的朋友反目成仇,还闹上了法庭。

  原来,2009年初,铜价处于低位,张康就建议陈新购买一批电缆线库存,一方面反正陈新从事的工程上也要用,另一方面也可以照顾张康的生意。陈新一听觉得有道理,立即拍板,向张康定购了130万元的电缆,并预付了20万的定金。多年的老朋友,双方都没签订正式合同,张康就向陈新出具了收条。

  陈新定了电缆后由于生意上一直没用上,直到2010年底,他偶然得知铜价竟然已经翻了三番多,马上就想起自己的电缆,急忙就向张康发信要求发货,可是没想到,竟然受到张康的严词拒绝。张康说:“电缆是价格波动非常大的商品,所以合同的效力期限只限于2009年,现在都2010年底了,原来的合同早作废了。”陈新一听大怒,一气之下把张康告上了法庭,要求张康双倍返还定金40万,赔偿损失123万余元。

  张康也不着急,他不慌不忙地向法官说出了自己的道理:首先,铜的价格波动非常大,一个月之内价格都会大相径庭,怎么会有人确定两年之后的铜电缆价格呢?其次,陈新当时只向自己支付了20万的定金,自己又怎么可能垫付90万买130万的货物还代付仓储费放在仓库里等着陈新数年后来提货呢?所以这充分说明合同的有效期就是2009年,超过时间,合同就不再履行了。陈新却不以为然,既然收条没有约定时间,当然自己可以随时提货,反正自己当初定了130 万的电缆,单价都清楚标明,现在张康交不了货,理应给付差价。双方各执己见,相持不下,陈新气得做生意都没心思,张康则被气得大病了一场。

  法官在审理中看出了双方的心结,真诚地劝告陈新和张康:中国有两句老话,一是亲兄弟明算账,张康的收条没写清楚日期,陈新也没有及时提货,双方都有责任。二是买卖不成情义在。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陈新和张康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康双倍返还陈新定金40万并赔偿其损失20万。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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