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论我国效力待定合同制度

2019-07-13 0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同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效力待定合同概述(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种类所请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环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此类合同主要包括

  一、 效力待定合同概述

  (一)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所请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环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此类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订立的合同,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

  2、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须经本人追认,才能对本

  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3、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权利人同

  意,合同无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

  才能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权利人表示同意无缔约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与他人订立有关合同。此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须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的承认与否决定着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在权利人尚未追赶认以前,效力待定合同虽然已经订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并没有实际生效。所以当事人双方都不应作出实际履行,尤其是相对人如果知道对方不具有代订合同的能力和处分权,则不应当作出实际履行,否则构成恶意,将导致其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财产。

  (二) 效力待定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

  1、效力待定合同与生效合同不同。生效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

  并且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而效力待定合同虽已订立,但因其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并没有实际生效,在权利人追认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只有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因而与生效合同是不同的。

  2、效力待定合同与无效合同有着显著区别。无效合同因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自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当然,它可以通过补正达到有效,但这种补正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违法内容的消除。而效力待定合同本身虽有瑕疵并非不可治愈,并不涉及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一方面,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经过权利人的追认而生效。另一方面,因权利人的追认而使合同有效。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反,既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

  4、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由于效力待定合同权利人的承

  认而生效,因而与可撤销合同具有明显和区别。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但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应被认为有效。只是因撤销权人的撤销而使合同变为无效,不象效力待定合同那样因权利人的承认而使合同有效。

  二、 效力待定合同之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合

  同。

  我国《国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合同法》贯彻了这一精神,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赶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订立的合同,不必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所谓与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是指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状况和智

[1] [2] [3] [4] 下一页

合同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327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同纠纷律师团,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关联法条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什么叫效力待定呢,朋友签订合同说合同效力待定,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
法律分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做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