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形式在对于固定证据、警告当事人郑重其事、区分磋商与缔约两个阶段均有重要意义。口头形式的合同虽方便易行,但缺点是发生争议时难以举证确认责任,不够安全。书面形式是指以合同书、信件等各种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形式。根据合同法规定,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也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另外,根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要约中的陷阱:
从性质上看,要约是要约人做出的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单方意思表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是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方式。因此,仅仅有要约尚不能发生要约人希望产生的法律后果,即成立合同。可以说,要约是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的首要环节。只有经过承诺的要约,才能在当事人之间成立以要约内容为内容的合同。
3、承诺中的陷阱: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如何防范合同订立中的陷阱:
(1)对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2)对签约人员的资格审查;
(3)对合同当事人履约能力的审查。
1、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2、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3、盖章和签字的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同的订立采取什么方式"等相关法律知识。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很多种,大家可以根据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选择合适的订立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