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宅抵押贷款的条件为: 1、有稳定合法的收入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有同售房单位签订的本市《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 3、已将房屋总价30%以上的购房款存入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开立的销售商品房存款专户。 4、同意以房产作抵押,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5、售房单位同意作贷款担保人。 申请个人住宅抵押贷款应办的手续是: 1、您准备购买商品房的售房单位与建设银行的分支机构签订“个人住宅抵押贷款服务协议”。 2、到与售房单位签订“个人住宅抵押贷款服务协议”的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咨询,提出申请,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建设银行对借款申请和交来的各项材料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承诺贷款。 3、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将房屋总价30%以上的购房款存入售房单位在贷款银行帐号的分支机构开立的销售商品房存款专户。 4、携带交款凭证和各项证明材料到银行,按照银行规定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以上手续办妥之后,即可以从银行将借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售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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