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招标投标律师

衡水
招标投标
甄选排序
衡水-刘畅律师 咨询我
好评2 已帮助490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建筑工程、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涉外纠纷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衡水-耿正义律师 咨询我
好评16 已帮助3479
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劳动纠纷、房产纠纷、继承、损害赔偿、其他
解答快
支持在线/电话咨询
衡水-杨泽岳律师
好评0 已帮助26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建筑工程
从业8年
支持在线咨询
衡水-路士轩律师
好评88 已帮助1933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建筑工程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8年
支持在线咨询
衡水-李美红律师
好评0 已帮助23
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
支持在线咨询
衡水-王雪冉律师
好评0 已帮助0
擅长:合同纠纷、建筑工程、交通事故
从业11年
支持在线咨询
没有更多数据了
衡水律师咨询
衡水律师问答
建筑施工许可证能否申请延期
施工许可证延期规定如下: 1、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2、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蓝牌200年4月份上牌照今年审超重过不了没有加装怎么办
你自己改装过吗?如果没有改装过,可以诉讼厂家和经销商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技术合同有什么类型,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 1、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二、技术合同需要遵循那些原则 技术合同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干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被执行人能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工程投标
投标人能否投标得看相关投标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我是在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工地干活受的伤成包方老板是四川的我要是做工伤认定在哪里做
在我国职工要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工伤鉴定。法律上规定,职工要做工伤鉴定,应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是在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工地干活时受的伤成包方老板是四川的我要是做工伤认定在哪里做?
1、工人在工地受伤应当在就医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出具工伤认定结论后与老板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