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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也会倒闭吗
  国企倒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经济链的短缺造成负债累累,国家无法弥补这样的短缺,只能宣布倒闭。
公司监事是否可持有公司股份?
监事能够持有公司股份,也能够不持有公司股份。如果监事是公司股东的,则能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监事是职工监事或者是从外聘请的监事的,则将不需要占有公司股份。 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规章制度不合理存在哪些风险
公司内部制度不健全的法律风险有,公司不能有效运行的风险;公司各组织机构人员重叠、相互推诿的风险;损害公司的信誉、形象等利益的风险;以及损害股东、公司内部职工的权益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营业执照改法人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在我国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名称是能变更的。但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营业执照著录事项变更的,应当由经营者或其委托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注册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什么是隐名股东,法律如何规定
隐名股东有以下法律规定:依据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53条的规定,隐名股东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其他。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进行解散处理:
如下情况下公司可以解散: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