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东大会的权利

2019-01-26 10: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对股东大会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条对股东大会的权利作出如下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 修改公司章程;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000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