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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与主体的区别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1-07-26 15:23
导读: 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主体和客体的最基本关系是实践关系,主要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那么客体与主体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客体与主体的区别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客体与主体的区别

  1、含义不同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人;

  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主观指人的意识、精神,就是观察者为“主”,参与到被观察事物当中。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随观察者的意愿不同而不同。

  2、存在形式不同。

  主体的存在形式可区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整体主体。

  个人主体是认识主体的基础和细胞,任何认识活动总是通过每个个人的认识活动去实现的。

  3、变化趋势不同

  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用于某一具体事物出现或者具体到某一事物的时候,就会衍化为主体的形态,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

  处于主体的事物,在进行主体的客体层面分析于其它事物的关系面联系的时候,会在演示层面上表现为客体的形态,客体简单来说就是自己接触的但不属于自己的实体。

 客体与主体的区别 

  二、什么是主体与客体

  主体指认识者,即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人。人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人作为认识主体,既可以个体面貌出现,也可以群体一员面貌出现,还可以人类整体一员面貌出现。因此,主体的存在形式可区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整体主体。个人主体是认识主体的基础和细胞,任何认识活动总是通过每个个人的认识活动去实现的。恩格斯说:人的思维“仅仅作为无数亿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的个人思维而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5页)群体主体指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进行认识活动的社会共同体。如民族、阶级、政党、国家等组织和群体。人类整体主体,是将整个人类作为认识主体,人对整个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实现于整个人类的不断延续过程中的。主体的基本特征是能动性和创造性。客体指被认识者,是与主体相对应的客观事物、外部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一切对象。原则上说,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可以成为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作为人们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只能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即只有进入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范围,同主体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那部分事物,才是现实的客体和对象。客体主要包括自然客体和社会客体。

  三、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哲学基本问题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哲学基本问题紧密联系。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体是不依赖主体而独立存在的;主体不是消极地适应客观世界,而是在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和改造世界。唯心主义颠倒主客体关系,认为客体依赖主体而存在,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主观唯心主义者陆九渊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贝克莱说:“物是感觉的集合”,“存在就是被感知”。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认为,主体是“绝对观念”,自然界和社会是绝对观念的外化。机械唯物主义承认客体不依赖主体,但不懂得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他们都没有正确说明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关系。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主体的能动作用日益增强,客体的范围逐渐扩大,认识手段的中介作用日益突出,主客体关系日益复杂,成为当代认识论的一大重要研究课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客体与主体的区别的相关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判断,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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