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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爱好者来帮帮我吧!犯罪客体的种类包括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那么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是什么意思???

其它综合
2015-07-14 13:16: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层次,犯罪客体可分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揭示了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对于从本质上认清我国刑法的任务,加深理解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是非常重要的。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中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我国刑法分则依据同类客体的理论将各种犯罪分为十大类。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直接客体直接决定了犯罪的性质。犯罪的直接客体有两种形式: 一是简单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只是直接侵犯了一种直接客体;二是复杂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同时直接侵犯了两种以上的直接客体。? 上述三种客体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  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条件,而犯罪对象则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构成条件。  3、任何犯罪都会是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客体就是指法益,而犯罪对象才是所具体侵害的人或财产等。例如,偷手机的犯罪行为的客体为财产所有权,对象为手机。在我看来,价值标准即看保护的法益与损害的法益是否成一定合理比例,犯罪是需要侵害法益的,例如,甲将正对自己实施杀害行为的乙杀死。这个案例属于正当防卫,就应该用价值标准来衡量而不能用事实标准。如果使用事实标准,那么甲客观上是杀害了乙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刑罚。根据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层次,犯罪客体可分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揭示了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对于从本质上认清我国刑法的任务,加深理解同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政治意义,是非常重要的。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中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我国刑法分则依据同类客体的理论将各种犯罪分为十大类。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的直接客体直接决定了犯罪的性质。犯罪的直接客体有两种形式:一是简单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只是直接侵犯了一种直接客体;二是复杂客体,指一种具体犯罪同时直接侵犯了两种以上的直接客体。上述三种客体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者物。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在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人是作为犯罪客体的具体社会关系的承担者。通常来说,犯罪客体总是通过一定的犯罪对象表现它的存在,也即犯罪分子的行为就是通过犯罪对象即具体物或者具体人来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的。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分析某一案件,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只有通过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即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电线,某甲盗窃的是库房里备用的电线,某乙盗窃的是输电线路上正在使用中的电线,那么前者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电力设施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一是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一是危害公共安全。  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刑法典第152条的走私淫秽物品罪,其犯罪对象只能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而像偷越国(边)境罪,脱逃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等,就很难说有什么犯罪对象了。但这些犯罪无疑都侵害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具有犯罪客体。  第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盗窃犯将他人的电视机盗走,侵犯了主人的财产权利,但作为犯罪对象的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而一般情况下,盗窃犯总是把窃来的东西好好保护,以供自用或卖得高价。  第四,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由于犯罪客体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的性质和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它可以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正是主要以犯罪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进行分类。犯罪对象不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在不同的犯罪中可以是相同的,例如走私淫秽物品罪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犯罪对象都是淫秽物品;在同一犯罪中它也可以是不同的,例如盗窃罪,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公私财物,如货币、衣物、珠宝等等。正因为犯罪对象在某些犯罪中具有不确定性质,加之少数犯罪甚至没有犯罪对象,所以它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  第五,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生命权、财产权、公共安全等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二者具有具体与抽象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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