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在为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提供较为宽松条件的同时,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增加了公众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增加了“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即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该股东应对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