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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

2021-07-0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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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一个公司或者企业背负太多债务或者股本下跌非常厉害的情况下一般都会选择破产,然后进行破产重整。那么,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公司。

  3、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 

  二、破产重整后新出现的债权可否申报

  可以,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破产重整后有时间规定多久清偿债权

  1、在规定的日期直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按照实际的时间计算。

  3、不可以以“未到期限为由拒不还款或者是要少还款”

  4、破产公告发出后,破产清算完成前,所有破产财产不可以单独清偿。否则,清算组可以行使追回权。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的法律知识。小编在本文中还为大家详细地回答了其他关于破产重整后是不是原来法人的相关问题。希望大家能够仔细阅读,如果遇到了问题还是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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