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且本法所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那么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之后,对公司的任何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如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了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况时,股东无需承担责任。股东还没有缴纳出资,也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那么在公司破产时,股东要把自己认缴的出资,给公司补充完整。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的时候,必须要合法,不能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到公司或者是别的股东的利益;不能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提交破产申请书;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者,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破产清算组,对清算期间内的债权债务等进行管理;
4、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宣告破产,并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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